1楼 2008-4-29 15:02:18
"老房""新房"上市有别 放弃经适房可优先购两限房
将已购经适房按原价出售的购房家庭,可按照现行规定再次申请;但如果将已购经适房按市场价格出售,则不得再买经适房、两限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这是记者昨日从北京市建委获悉的。 

    北京市建委住保办昨日进一步明确了“经适房再上市交易采取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的政策。并以近期即将出台的《关于已购经 
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下发之日,作为“新房”和“老房”的区分点。据了解,目前《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完成征求意见环节,不久将正式公布。
正在载入用户签名信息...
工具箱 [编辑]
登录搜房网
用户名:
密 码:
验证码:  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