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商业银行毋制造中国式次按危机商业银行毋制造中国式次按危机
可以说,从目前美国次按危机及国内股市的重挫来看,国内房地产市场高位运行已经有几年。美国的房地产市场8年的繁荣价格仅上涨50%,次级信用的人仅占整个市场的12-13%,比较好的金融监管体系及法律制度都会造成巨大的金融危机。那么在中国现行的情况下,早几年,住房按揭贷款人从来就没有进行信用评级,谁购买住房都能够从银行借到钱,从而使得支付能力低的人及大量投资者进入房地产市场。而且,就目前中国房地产按揭市场的情况来看,不仅进入房地产市场购房者没有信用评级,而且中国的法律制度安排、金融体系与监管制度远逊色于美国,再加上中国近几年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是上涨百分之几十,而是有些地方房价上涨百分之几百。巨大的商业银行金融支持把房价推得极高。这种过高的房价的住房,在房价上涨时,任何一家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风险当然不会显示出来,就如美国的房地产市场2006年以前房价上涨时,其风险不会显示出来一样,但是如果房地产市场价格出现逆转,那么商业银行的金融风险就会显示出来了。
因此,在当前中国的制度结构及金融体系约束条件下,不少地方的房价早已推到十分风险极高水平上,如何说国内商业银行仍然不引以为警惕,反之,要突破现行的制度规则把房地产市场个人信贷风险进一步放大与扩张,那么中国式的次按危机也就会不远了。因此,央行等监管部门决不可放松严厉的监管,也不可让这些商业银行突破现有制度规则设定。
其实,对于国内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信贷的管理,还不需要制定更多的新规则,只要求各商业银行认真执行既有359号文件及452号文件就能够产生很大的效果。因为,在这两个文件,不仅对于第二套住房信贷准入有严格的界定,而且对第一套住房信贷准入也有严格的规定。对于第一套住房严格的信贷准入(即个人按揭贷款不得超过其家庭收入50%,而家庭收入可以通过个人银行工资对账单、个人所得税单、公司或单位工资单及央行信用记录等来确定),如果按照现行的标准来审查,就有许多人或是没有资格进入这个市场或是进入这个市场所获得的贷款资金减少;对于第二套住房的信贷准入,同样可以通过上述的文件来确定。如果说,各商业银行能够认真执行这些标准,国内房地产的不合理需求就会挤出,大量房地产投资就会退出市场。这样不仅可以让国内房地产市场逐渐改变为一个民生的市场,而且是规避银行房地产按揭贷款风险的根本之路。否则,如果国内各商业银行为了其短期利益而放松对个人住房银行信贷的管理,那么中国式的次按危机也不久会爆发。
因此,一方面,国内各商业银行不可以其短期利益来突破现行制度规则,来挑战现行的制度规则,来制造中国式的次按危机;另一方面,央行等监管部门不仅要看到早几年国内房价快速飚升所面临的潜在风险及其根源所在,而且要对中国未来的持续经济发展真正负起责任来,以铁腕方式保证359号文件及452号文件执行,对于那些敢于突破制度规则界限者进行严厉的处罚。这样,国内房地产市场所面临的巨大的潜在风险能够慢慢地化解,否则,中国式的次按危机也就要发生了。